・臺東縣政府農業處針對 2016 年 7 月尼伯特颱風造成的農業天然災害,提供現金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且申報救助項目的損失率需達 20 % 以上。符合資格的受災農民,應於指定期間內至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 以上者
・不可申請: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未達 20 % 者;同產季同項農產品,已接受救助者
・農作物救助:依損失率及救助額度予以救助(金額未列)
・漁業救助:依損失率及救助額度予以救助(金額未列)
・畜牧救助:依損失率及救助額度予以救助(金額未列)
・林業救助:依損失率及救助額度予以救助(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至土地所在地之各鄉鎮市公所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