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產業新尖兵計畫」,旨在強化青年知識與技能,培育國家重點創新產業人才,以促進青年就業。本計畫補助年滿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參加指定職業訓練課程,每人最高可獲 100,000 元訓練費用補助。青年需先繳交 10,000 元自付額,若符合出席時數及結訓後就業保險等條件,可申請該自付額的補助。申請者須先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完成職涯興趣探索測驗,並依訓練單位規定報名及參訓。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非屬日間部在學學生;訓練期間須為失(待)業者身分;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驗;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簽名後交予訓練單位;依訓練單位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繳交自行負擔之 10,000 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並與訓練單位簽訂訓練契約;遵循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備妥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分署之不預告訪視
・不可申請:訓練期間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參加本署、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者,於結訓後 180 日內;參加本署其他職業訓練期間;曾中途離訓、退訓或曾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者;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於本計畫期間已領取本署、分署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實際到課情形與簽名內容不符;規避、妨礙、拒絕本署或分署訪視、電話抽查、郵寄問卷或相關資料之查對,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訓練費用補助:每人最高 100,000 元
・自付額補助:10,000 元(需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取得結訓證書,並於結訓日次日起 90 日內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且於結訓日次日起 120 日內上傳相關文件)
・學習獎勵金:符合規定者可領取
・申請方式: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提出申請,並向訓練單位完成報名
・台灣就業通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777-888;青年參加本計畫以一次為限(含中途離訓、退訓或曾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者);青年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青年未依規定辦理者,分署應不予核定青年參加本計畫;青年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應自行負擔所有訓練費用;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如出席時數未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則無法申請 10,000 元自付額之訓練費用補助,且 1 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最高100,000元
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身分證明文件、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申請自付額補助時)、兵役徵集通知等證明文件(因服兵役延後申請自付額補助時)
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樓(勞動力發展署)
本計畫為常態性計畫,整體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個別訓練課程的申請期間由本署另行公告。頁面更新日期為 2026/02/24。
資料來源: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eNews/Detail?EN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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