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文獻檔案應用服務,民眾可免費閱覽、抄錄館藏文獻檔案,並可線上或到館閱覽已數位化的公開檔案。若需複製紙本或電子檔,則依「國史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計費。針對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的申請者,複製費用可享半價優惠,但郵遞費用另計。申請人需填具應用申請書,並可親持、書面寄送或線上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足資證明身分文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僑胞;平等互惠國之外國人
・文獻檔案閱覽:免費
・文獻檔案抄錄:免費
・文獻檔案複製:依「國史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費,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享費用減半優惠(郵遞費用另計)
・申請方式:親持、書面寄送或線上申請
・申請案件之准駁,應自收受申請書之日起 15 日內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但不得逾 15 日;申請應用程序不符或要件不完備,經通知補正者,申請人應於 7 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逾期不補正者,逕行駁回;文獻檔案內容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權利約定或不易重製者,得僅供閱覽;引用、編輯出版或公開展覽本館文獻檔案複製品,應載明出處,維護並兼顧公共利益及第三人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