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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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足資證明身分文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僑胞;平等互惠國之外國人
・文獻檔案閱覽:免費
・文獻檔案抄錄:免費
・文獻檔案複製:依「國史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費,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享費用減半優惠(郵遞費用另計)
・申請方式:親持、書面寄送或線上申請
・申請案件之准駁,應自收受申請書之日起 15 日內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但不得逾 15 日;申請應用程序不符或要件不完備,經通知補正者,申請人應於 7 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逾期不補正者,逕行駁回;文獻檔案內容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權利約定或不易重製者,得僅供閱覽;引用、編輯出版或公開展覽本館文獻檔案複製品,應載明出處,維護並兼顧公共利益及第三人正當權益
免費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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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86-(49)-2316881 分機 321|地址:54043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2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資料來源:https://onlinearchives.th.gov.tw/index.php?act=Landing/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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