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自 2022 年 1 月 7 日起,針對身心障礙者於縣內公有停車場實施新的停車優惠措施。過去身心障礙者停車完全免費,新制改為前 4 小時免費,第 5 小時起開始計費。此變革旨在解決特定車輛長時間佔用車位,影響其他身心障礙者權益的問題。身心障礙者如接獲停車繳費單,需在開單日起 7 天內,攜帶相關證件至指定服務據點辦理核銷,以享有優惠。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被載送者
・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前 4 小時免費,第 5 小時起計費
・申請方式:如接獲收費員開立停車繳費單,請自開單日起 7 天內,親自持所需證件至停放管理單位服務據點辦理核銷事宜
・注意事項:逾期(開單日起 7 天後)不予優惠,需依規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