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自 2022/01/07 起實施身心障礙者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新制。此新制將原本的身心障礙者停車完全免費,調整為前 4 小時免費,第 5 小時起開始計費。此變革旨在解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遭長時間佔用,影響其他身心障礙者權益的問題。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若接獲停車繳費單,需在開單日起 7 天內攜帶相關證件至指定服務據點辦理核銷,即可享有前 4 小時免費的優惠。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被載送者
・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前 4 小時免費,第 5 小時起計費
・申請方式:如接獲收費員開立停車繳費單,請自開單日起 7 天內,親持通知單及所需證件至停放管理單位服務據點(詳細資訊請見停車繳費單背面)辦理核銷事宜
・注意事項:逾期未辦理核銷者不予優惠,請依規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