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旨在支持原住民族個人或團體推動相關教育文化計畫。申請者需提交詳細計畫書,並確保計畫內容不涉及學位或學術升等。團體申請者須符合組織運作規範,如定期召開會議、完成改選及財務透明等。本補助採專案申請制,申請者需於計畫開始前 30 日提出,並檢附身分證明、立案證明及相關會議紀錄等文件。本要��自 2025/01/16 起生效,持續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原住民族個人或團體;申請計畫不能作為取得學位或學術升等之計畫;申請需於計畫開始 30 日前向本會提出
・不可申請:申請者前案逾期且未完成結案;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經限期未完成補正;原住民族團體一年未召開會(社)員(代表)大會或董事會;原住民族團體任期屆滿未改選;原住民族團體限期整理;原住民族團體財務資料未依規定陳報;原住民族團體立案未滿一年
・人事費:依計畫核定
・業務費:依計畫核定
・材料費:依計畫核定
・雜支費:依計畫核定
・旅運費:依計畫核定
・補助金額依計畫核定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
・注意事項:申請者需詳讀並遵循本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