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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學生獎助學金及住宿優惠

教育文化 臺東縣

【主辦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優秀學生、扶助弱勢及獎勵特殊表現,提供多項獎助學金與住宿優惠。這些福利涵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包含學業成績優異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勵、運動及藝術競賽獎勵、清寒助學金、工讀助學金,以及針對設籍臺東、花蓮地區學生、外國學生、陸生、僑生及港澳生的專屬補助。獎助項目多元,從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現金獎學金、學雜費減免、每月生活助學金,到首學年免費住宿等。學生需依各獎助學金辦法,備妥成績單、戶籍謄本、清寒證明等文件,於每學期開學初向學校課外活動組或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東大學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公費生、進修學士班、進修學制學生、境外生、全職工作者及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大學部日間學制在學學生,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 75 %,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研究生獎學金:碩士班及博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經系所研究生獎學金審核委員會審定;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並經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或具外國身分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姊妹校交換學生;優秀陸生獎學金: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至本校之學士班、碩士及博士班入學正式錄取之陸生;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具僑生或港澳生身分並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40 萬元):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 或 選考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25 萬元):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 或 選考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分發入學獎學金 5 萬元):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實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四捨五入) 或 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且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錄取成績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四捨五入);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免費住宿):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 或 選考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 或 經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同時正取本校及其他國立大學並以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設籍臺東縣獎學金 1 萬元):以新生、轉學方式錄取就讀本校且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運動績優獎勵):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三名 或 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 或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 或 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三名;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美術比賽獎勵):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 或 獲得佳作;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音樂比賽獎勵):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三名 或 參加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三名;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各班每學期學業成績前三名;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以各種招生管道入學本校大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新生獎助學金):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B1 進階級(或以上)或同等之語言能力;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成績優良獎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 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優秀陸生獎學金(學士班第二學年以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 50 %且修課達學則第十五條最低學分規定;優秀陸生獎學金(碩士及博士班第二學年以後):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且修課達學則第十五條最低學分規定;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成績優良助學金):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 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受國外華校遴選並推薦,經「個人申請」管道錄取本校之在學僑生;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清寒助學金):依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 或 僑生在臺生活情形
・不可申請: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40 萬/25 萬):二年內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三名者;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設籍臺東縣獎學金 1 萬元):每學期成績未達該班前 50 %者;亞德客有美助學金:不得與其他清寒獎助學金重複領取;因故休學、退學或未依規定時程提出續領申請者;延畢期間;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400,000 元(入學後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需維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該班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250,000 元(入學後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需維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該班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50,000 元(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入學後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50,000 元(設籍臺東、花蓮一年以上,第一志願錄取,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入學後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20,000 元(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業者,入學後第一學期另發)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入學首學年)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10,000 元(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發給,需維持每學期成績該班前 50 %)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運動績優):獎勵金 100,000 元(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運動績優):獎勵金 50,000 元(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運動績優):獎勵金 20,000 元(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運動績優):獎勵金 20,000 元(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美術比賽):獎勵金 20,000 元(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美術比賽):獎勵金 10,000 元(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音樂比賽):獎勵金 25,000 元(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音樂比賽):獎勵金 20,000 元(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三名)
・學士班優秀新生獎勵:獎學金 300,000 元(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大學入學後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助學金 80,000 元(每學年,分上、下學期發放,限 60 名大一新生,可持續申請至畢業為止,以四年為限)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狀(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一名)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獎學金 3,000 元及獎狀(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二名)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獎學金 1,000 元及獎狀(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三名)
・工讀助學金:依勞基法規範基本時薪給薪
・弱勢學生助學金:依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特殊學生獎助學金:獎助學金之類別及金額依障礙類別及等級而定
・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獎學金 5,000 元(每學期,限該班級前 20 %內)
・研究生獎學金:每年總額不定,分上、下學期頒發,名額以不超過該系所研究生總人數二分之一為原則
・外國學生生活助學金:每月 5,000 元(在學期間)
・外國學生新生獎助學金:免全額學雜費(入學當學年)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者,次學年)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者,次學年)
・外國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交換生獎助學金:依兩校協議之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優秀陸生獎學金(學士班第一學年):獎學金 20,000 元(每學期,限 5 名)
・優秀陸生獎學金(碩士及博士班第一學年):獎學金 20,000 元(每學期,各 1 名)
・優秀陸生獎學金(學士班第二學年以後):獎學金 10,000 元(每年)
・優秀陸生獎學金(碩士及博士班第二學年以後):獎學金 12,000 元(每年)
・優秀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協助國際交流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僑生暨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免全額學雜費(入學當學年)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者,次學年)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者,次學年)
・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比照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辦理
・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金額度得依實際經費預算彈性調整
・僑生暨港澳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申請方式:依各獎助學金公告期程向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或自行寄送獎學金單位
・注意事項: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優秀陸生獎學金及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每次核定一年,申請人須逐年申請、審核,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應備文件】

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申請書一份、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含班排名次;新生入學第一學期者免附)、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獎懲紀錄一份、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亞德客有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

【注意事項】

多項獎助學金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需依學校公告或各獎助學金辦法查詢。部分獎助學金金額或名額依實際預算或審核結果而定。獎學金專區網址:https://sa.nttu.edu.tw/

資料來源:https://inc.nttu.edu.tw/var/file/43/1043/img/2185/114977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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