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優秀學生並扶助經濟弱勢學子,提供多項獎勵及助學措施。這些措施涵蓋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設籍臺東縣學生、運動績優生、藝術競賽獲獎者、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得主,以及研究生、外國學生、陸生、僑生及港澳生。獎勵內容多元,包括高額獎學金、免費住宿、學雜費減免、生活助學金及工讀機會等。其中,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專為家境清寒的大一新生提供每學年 80,000 元助學金。各項獎助學金的申請資格、金額及續領條件依其辦法而定,鼓勵符合條件的學生積極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校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公費生、進修學士班、全職工作者及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者;以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凡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其分科測驗考試實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者;凡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並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其分科測驗考試錄取成績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者;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且為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者;經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同時正取本校及其他國立大學,以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就讀本校各學系(含學位學程、專班)之學士班學生;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者,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或佳作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音樂學系者,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或 B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本校大學部日間學制在學學生,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 75%,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本校各班每學期學業成績前三名者;本校大一學生(不含公費生及境外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者;本校各系所一般學制碩士班及博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經系所研究生獎學金審核委員會審定者;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並經由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具外國身分(不含港澳僑生、陸生、全職工作者及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且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姊妹校交換學生;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至本校之學士班、碩士及博士班入學正式錄取之陸生;具僑生或港澳生身分並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受國外華校遴選並推薦,經「個人申請」管道錄取本校之在學僑生;具僑生或港澳生身分並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並參酌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或在臺生活情形認定為清寒者
・不可申請:公費生及進修學士班學生(針對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獎學金 40 萬或 25 萬得獎者,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三名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學士班學生獎學金得獎者,若有一學期成績未達在該班前 50% 內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亞德客有美助學金不得與其他清寒獎助學金重複領取;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延畢期間不予獎助;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只接受已獲本助學金者持續申請;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申請者,若當學期未完成註冊程序、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且名額不得遞補;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者為進修學制學生;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者為港澳僑生、陸生、全職工作者及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優秀陸生獎學金學士班陸生,若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 50% 以下者,不符續領資格;優秀陸生獎學金碩士班及博士班陸生,若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未達 80 分(含)以上者,不符續領資格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學金:400,000 元(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或選考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者,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
・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學金:250,000 元(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或選考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者,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
・分發入學第一志願獎學金:50,000 元(分發入學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設籍臺東、花蓮地區第一志願獎學金:50,000 元(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臺東、花蓮高中職畢(結)業生獎學金:20,000 元(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者,入學後第一學期另發)
・新生免費住宿: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或選考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者,或大學申請入學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
・設籍臺東縣學士班學生獎學金:每學年 10,000 元(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發給)
・運動績優獎勵:100,000 元(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三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50,000 元(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20,000 元(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三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20,000 元(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三名者)
・美術比賽獎勵:2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者)
・美術比賽獎勵:1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者)
・音樂比賽獎勵:25,000 元(音樂學系學生,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
・音樂比賽獎勵:20,000 元(音樂學系學生,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三名者)
・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獎勵:300,000 元(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大學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國立臺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每人每學年 80,000 元(分上、下學期發放,每學年度 60 名大一新生)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6,000 元(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一名者)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3,000 元(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二名者)
・校內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1,000 元(各班學期學業成績第三名者)
・工讀助學金:依勞基法規範基本時薪給薪
・弱勢學生助學金:依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特殊學生獎助學金:依障礙類別及等級而定
・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金:每人每學期 5,000 元(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 20% 內者)
・研究生獎學金:每年總額不定,分上、下學期頒發
・外國學生生活助學金:每月 5,000 元
・外國學生新生獎助學金: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B1 進階級或同等語言能力)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外國學生成績優良獎助學金: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外國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交換生獎助學金:依兩校協議之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優秀陸生學士班獎學金:每名每學期 20,000 元(第一學年申請入學,獎勵 5 名)
・優秀陸生碩士班及博士班獎學金:每名每學期 20,000 元(第一學年申請入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各 1 名)
・優秀陸生學士班在學獎學金:每年 10,000 元(第二學年以後申請)
・優秀陸生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獎學金:每年 12,000 元(第二學年以後申請)
・優秀陸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協助國際交流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僑生暨港澳生新生獎助學金:入學當學年免全額學雜費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次學年免全額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20%)
・僑生暨港澳生成績優良助學金:次學年免二分之一學雜費(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班上前 50%)
・國外華校僑生師資培育生獎助學金:比照前二款辦理
・清寒僑生暨港澳生助學金:金額得依實際經費預算彈性調整
・僑生暨港澳生服務型獎助學金:依學生語言、協助國際交流、招生及新生入學等服務學習情形核發
・申請方式:亞德客有美助學金依每學期開學初公告期程向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其他獎學金請至學校首頁\學生校友系統\獎學金公告查閱,並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組辦理或自行寄送獎學金單位
・注意事項: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措施中,獎學金 40 萬/25 萬於入學後二年內分四個學期給付。研究生獎學金為非齊頭式分配,名額以不超過該系所研究生總人數二分之一為原則。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優秀陸生獎學金、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每次核定一年,申請人須逐年申請、審核,大學部學生核發上限四年;碩士生核發上限二年;博士生核發上限四年。獎學金專區網址:https://sa.nttu.edu.tw/
最高400,000元
申請書一份(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含班排名次;新生入學第一學期者免附,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獎懲紀錄一份(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全戶戶籍謄本一份(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針對亞德客有美助學金)
電話:(089) 318-855|地址:950309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頁面未提供整體獎勵及助學措施的統一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的申請期間為「依每學期開學初公告期程」。部分獎學金的續領條件已列入「排除」或「備註」的注意事項中。部分獎學金的金額或名額依公告或預算彈性調整。
資料來源:https://inc.nttu.edu.tw/p/404-1043-89868.php#star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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