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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財政部

【內容簡介】

・財政部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交通負擔。符合條件的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特定親屬所擁有的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 2,400cc 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需繳納差額。部分符合條件的車輛,稽徵機關會主動核定免稅,無須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透過線上申辦、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供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且為其本人所有之車輛;供領有駕駛執照無車輛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配偶所有之車輛;供領有駕駛執照無車輛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本人所有之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配偶所有之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之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其同一戶籍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之車輛
・使用牌照稅免徵:每一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 2,400cc 稅額為限
・自用小客車免稅額:11,230 元
・自用小貨車免稅額:3,600 元
・超過 2,400cc 稅額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掛號郵寄或傳真至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
・重要時間點:上傳應備證件未齊者,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備齊證件,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注意事項:身心障礙者所有且供本人使用之車輛,符合規定者,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會主動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無須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1,230元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在有效期限內)、車主存摺封面(已繳納本年度稅款者,供直撥退稅使用)

【聯絡方式】

電話: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服務時間: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09:00 至 18:00 (例假日除外)

資料來源: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01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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