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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行政院

【內容簡介】

・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化問題並打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將自 2026/01/01 起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此方案允許勞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在原請領津貼期間內提供 80 % 薪資補貼,雙親合計最多可請 60 日。同時,家庭照顧假也開放以「小時」為單位申請,每年最多 56 小時。此外,政府也提供僱用員工未滿 30 人的小微型事業單位,每有 1 名受僱者申請 1 日育嬰留停,即發放 1,000 元獎勵金,以補貼行政與人力成本,旨在協助勞工兼顧家庭與職場,並鼓勵企業留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勞工於兒女 3 歲前(適用育嬰留職停薪);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適用家庭照顧假);僱用員工未滿 30 人之小微型事業單位(適用獎勵金)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工於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 30 日,雙親合計不超過 60 日,可請領 80 % 薪資補貼
・家庭照顧假: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每年最多 56 小時
・小微型事業單位獎勵金:受僱者 1 人申請 1 日育嬰留停,政府提供 1,000 元獎勵金
・申請方式:勞工應於 5 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臨時突發需求(因病、停托、停課等情形)可於 1 日前(當日臨時狀況可委託他人)向雇主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雇主不得拒絕家庭照顧假申請或影響員工全勤獎金、考績;家庭照顧假用罄後,未使用的「事假」可轉為以「小時」為單位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金額/折扣】

1,000元

【期間】

2026/01/01起(無公告截止)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政策宣導,未提供個人或企業申請此方案的具體流程、應備文件清單或詳細聯絡資訊。

資料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24e491b9-990e-4882-b9ef-a393e8ac0f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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