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青聚點」地方創生人才培育獎勵計畫,旨在招募長期在地深耕的民間組織成為「青聚點」,運用其行動場域及推動經驗,培育青年參與地方事務的能力與意願。本計畫提供獎勵金予符合資格的組織,協助青年了解如何參與社區、建立在地行動與地方創生的基礎觀念,並提供在地蹲點實作機會,發展行動方案。申請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的公司行號、組織、團體或法人,且提案代表需具備 5 年(含)以上地方創生或社區行動經驗。每案單一年度最高可獲 1,000,000 元的必要工作項目獎勵金,若加提選擇性工作項目,最高可再獲 300,000 元。此外,計畫也要求青聚點提供每名蹲點實作青年至少 20,000 元的實作費。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2024/12/17 中午 12 時止,活動期間原則自審查通過核定之日起至 2025/11/14。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登記或立案之組織、團體或法人等;提案代表應為單位創辦人、負責人、代表人、內部實際管理階層等;提案代表擁有 5 年(含)以上蹲點經營地方創生、社區行動經驗
・不可申請: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所提之計畫同時有受政府機關其他獎(補)助情事
・必要工作項目獎勵金:每案單一年度最高 1,000,000 元
・選擇性工作項目獎勵金:每案單一年度最高 300,000 元
・蹲點實作費:每名青年至少 20,000 元(內含於本案經費內)
・申請方式:提案單位需至提案系統 (https://changemaker.yda.gov.tw/) 填寫附件1提案摘要表,並於徵件期限前上傳應備文件(WORD & PDF檔各1)。逾期恕不受理。若已逾年度徵件期程,可透過國發會多元徵案流程,逕行將提案提交至國發會分區輔導中心,由該中心轉送縣(市)政府或國發會(專案辦公室)
・決審暫定於 2024年12月辦理;遴選結果暫定 2025年1月公告決審通過名單,預計擇優核定 35 案;第1期獎金於核定之日起 1 個月內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後撥付 70 %;第2期獎金於全數活動執行完畢後,至遲應於 2025/11/14 前繳交成果報告及第2期領據等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後撥付 30 %;獎金所得金額超過 20,000 元,應代扣所得稅 10 %;自提方案不得超過執行獎勵金之 10 %;在地課程不得向參訓學員收費;蹲點實作生每名於同一青聚點蹲點實作機會僅限 1 次、不同青聚點間至多 2 次;過去曾參與過 2 次學習性青聚點蹲點實作者,不得再次申請;輔導業師及單位負責人應完成至少 1 小時性騷擾防治相關訓練,並於第一期款請款時提出受訓證明;蹲點實作生實作費應於蹲點實作生完成培訓、繳交成果紀錄及 Dream Idea 提案等資料後 10 日內撥付,並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匯入蹲點實作生帳戶;蹲點實作生開始蹲點前應完成旅平險投保;在地課程實際參與人數應達目標人數(辦理場次 * 10 人),若未達目標人數,得酌減獎勵額度;預算金額新臺幣 5 千萬元,如尚未完成預算立法程序,提案審查後得先辦理保留獎勵資格;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經部分刪減等情況,本署得酌減或取消原核定獎勵
最高1,0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4/12/17;活動:自核定日起至 2025/11/14
計畫申請書(附件2)、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團體立案等之證明文件(請提供掃描之 pdf 檔)、空間使用權之相關證明文件(若另申請選擇性工作項目者,如租約、所有權狀、委託營運等佐證資料)
文案中「公告日」和「核定之日」未提供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