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為關懷弱勢族群,每年針對設籍竹北市的列冊低收入戶發放 1,000 元禮券或現金。此項福利旨在落實社會福利政策,每戶限領取一次。發放作業預計配合低收入戶複查期間,於每年 10 月至 11 月進行。若發放期間對象資格不符,如往生、戶籍遷出或不符資格,需繳回已領取的禮券或現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竹北市;當年度 9 月 30 日前經新竹縣政府列冊在案之低收入戶;同意個資作為公所發放使用
・不可申請:發放期間往生者;發放期間戶籍遷出竹北市者;發放期間不符資格者
・禮券或現金:每戶 1,000 元,每戶限領取 1 次
・申請方式:配合低收入戶複查期間,由公所主動發放
・重要時間點:預計每年 10 月 ~ 11 月份發放;9 月 30 日之後至發放期間核定通過者,並以遞補方式補足原發放名額,至發完為止
・注意事項:所需經費由本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並視財源及事實需要適時調整
1,000元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僅說明發放時間為每年 10 月至 11 月
資料來源:https://chupei.gov.tw/iframnews4view2.php?typeid=1154&typeid2=&news4_id=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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