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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照顧基金會安寧療護弱勢關懷補助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

【內容簡介】

・安寧照顧基金會為協助需要安寧療護的病人獲得適當醫療,並減輕經濟貧困家庭的負擔,提供弱勢關懷補助。此補助涵蓋醫療費用(包含安寧居家/機構交通費)、看護照顧、急難救助及哀傷關懷等項目。申請對象為接受基金會合約機構服務的安寧療護病人及家屬,且符合經濟貧困、家庭照顧者需喘息、家屬有高風險哀傷或有特殊需求者。申請人需透過基金會合約機構的安寧團隊或社工人員專業評估後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接受安寧照顧基金會合約機構服務之安寧療護病人及家屬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濟貧困者(病人或主要照顧者為主要經濟來源者);家庭照顧者需喘息照護協助;家屬經評估有高風險哀傷;病家有特殊需求,得另案向本會提出申請
・醫療補助:住院期間之一般醫療費用、病房差額(需敘明原因)、所需藥物等費用
・醫療補助:安寧居家/機構訪視交通費及輔具租借費等相關臨床醫療費用
・醫療補助:特殊自費必要醫療項目(以達緩解症狀為目的,可另案提出)
・看護照顧:長照機構/指定機構特殊需求看護費用(如瀕死期照護等),不限住院或居家
・急難救助:營養費、衛材費、喪葬費、救護車費等其他必要費用
・急難救助:每案以每次 30,000 元為上限,每案每年至多申請 2 次
・哀傷關懷:申請機構之專業關懷人員(不包括志工)訪視費及交通費,或由基金會轉介專業人員
・哀傷關懷居家訪視:以 6 次/半年為上限,每次 1,600 元
・安寧居家/機構交通費及家屬哀傷關懷交通費:實報實銷
・申請方式:請合約機構依申請辦法規定,填寫相關申請表並檢附所需單據,郵寄至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 45 號 安寧照顧基金會收
・注意事項:未符合上述項目或有特殊需求,可經由合約機構的社工人員或安寧團隊,另案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應備文件】

弱勢關懷補助申請表、醫療費用收據(申請醫療費用補助者)、看護照顧費用單(申請看護費用者)、看護服務證明書(申請看護費用者)、各縣市政府核發之看護結業證明書影本(申請看護費用者)、葬儀社報價單(申請喪葬費用者)、發票或收據(明細單據)(申請急難救助其他費用者)、哀傷關懷訪視申請表(申請哀傷關懷訪視者)、關懷個案紀錄表(需有個案簽名)(申請訪視費用補助者)、哀傷關懷轉介檢核單(需基金會協助轉介者)、交通費單據(申請交通費者)、證明病人與受款人關係之戶口謄本等證明(若非家人請敘明原因)、受款人存摺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02)2808-1130|地址:(251404)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hospice.org.tw/subsidy#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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