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照顧基金會
・安寧照顧基金會提供弱勢關懷補助,旨在協助接受安寧照護的病患及其家庭。補助項目包含醫療費用(含居家交通費)、住院或居家看護費、急難救助及其他經評估所需之費用。申請對象為正在接受安寧住院、安寧共照、安寧居家或機構安寧服務的病患,需經主治醫師及合約機構承辦人員評估。申請時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看護結業證明書、居家訪視交通費單據、受款人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及受款人存摺影本等相關資料,透過合約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需為接受安寧照護之病患(安寧住院、安寧共照、安寧居家、機構安寧擇一或複選);需經主治醫師簽章評估;需經合約機構承辦人員簽章評估;需為弱勢關懷對象
・醫療補助(含居家交通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住院/居家看護費:依個案評估核發
・急難救助:依個案評估核發
・其他:依個案評估核發
・申請方式:透過合約機構承辦人員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其他社會資源補助僅供本會審核參酌,不影響本會補助申請
醫療費用收據、看護結業證明書、居家訪視交通費單據、受款人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如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受款人存摺封面影本、照/居服員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或居留證影本(若申請看護費)、其他證明文件(依申請項目勾選)
實際補助金額需依個案評估及申請項目而定,文案未列固定金額。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起訖日期。頁面內容為申請表,非詳細補助辦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