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提供全台末期病人及其家屬整合性的居家醫療照護服務,旨在提升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的醫療可近性與照護連續性,並減少不必要的住院。此計畫透過多專業團隊提供身、心、靈全方位的安寧療護,協助病人有尊嚴地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同時支持家屬度過哀傷期。服務內容涵蓋醫師、中醫師、護理師、呼吸治療師、藥師、社工師及心理師等多種訪視,並提供個案管理與 24 小時電話諮詢,確保病人獲得適切的症狀緩解與支持性照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末期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病人有接受安寧療護的需要,如:持續性身體疼痛及其他不適之症狀及心理、精神、心靈問題需要輔導者;病人及家屬同意接受安寧療護;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失能者: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小於 60 分;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所患疾病雖不影響運動功能,但外出就醫確有困難者(如重度以上失智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病人等)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癌症末期病人;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主要診斷為下列疾病,且已進入末期狀態者: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MDS)、末期衰弱老人;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不可申請:已於行動不便病人(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器依賴患者居家照護、末期病患安寧居家療護等原照護計畫收案者;同一病人於相同照護期間,其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已申請收案者
・個案管理費:每名病人每年支付 600 點,收案滿 13 個月(含)以上且符合獎勵要件者,個案管理費為 2,000 點
・醫師訪視費: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甲類安寧療護每次 1,553 點;乙類安寧療護每次 1,088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中醫師訪視費:每次 1,553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醫師評估出院病人居家醫療照護需求:每次 1,553 點
・護理人員訪視費:依資源耗用群組及訪視時間,每次 1,050 ~ 2,250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費:每次 1,050 ~ 1,455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居家藥事照護費:每次 1,100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其他專業人員處置費(限社會工作人員或心理師):每次 1,050 點;山地離島地區另有加成
・呼吸器使用:每日 590 點
・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每次 2,250 點,同一照護團隊對同一照護對象病人限申報 2 次
・臨終病患訪視費:每次 5,000 點,每位病人限申報 1 次
・病患自控式止痛處置及材料費(PCA):每次 1,890 點,每名病患每月限申報 2 次
・藥事服務費、藥費、檢驗(查)費及針灸治療費:依相關規定支付
・協助收案病人綁定虛擬(行動)健保卡獎勵金:每名病人獎勵 200 點,限獎勵 1 次
・虛擬(行動)健保卡申報指標獎勵金:依申報占率,每家機構獎勵 5,000 ~ 20,000 點,每件獎勵 10 ~ 40 點
・申請方式:病人或家屬可向參與本計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住院病人可經主治醫師評估,由出院準備服務轉介;可由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衛生局(所、室)、社會局(處)等轉介;意願書可送回原索取醫療單位或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
・注意事項:照護團隊應提供團隊內、外轉診服務,確保病人轉介與後送就醫之需求;訪視人員需具備相關專科醫師資格或經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服務區域以申請收案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所在地 10 公里之範圍為原則,山地離島地區與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不在此限;每次訪視應查驗病人之健保卡(含虛擬行動健保卡)、身分證明文件,並於健保卡登錄就醫紀錄;提供 24 小時電話諮詢服務,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計收,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免自行負擔費用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若適用)、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若適用)、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若適用)、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若適用)、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若適用)、居家醫療照護計畫(含照護期間、照護內容、訪視頻率等)、病人或其家屬簽署的同意書(用於用藥整合)、照護團隊之合作契約或證明文件(由主責醫事服務機構申請時檢附)、參與計畫申請書(由主責醫事服務機構向保險人分區業務組提出)
電話:衛生福利部資料處理小組 02-2393-3298;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02-2808-1585;董安寧免付費諮詢專線 0800-220-927;安寧照顧基金會 02-2808-1130|地址: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 100013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5 號 8 樓;安寧照顧基金會 251404 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 45 號
頁面為安寧照顧基金會提供的安寧療護綜合資訊,其中包含「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的安寧療護階段細節,此計畫提供具體醫療服務與支付點數,符合福利定義。頁面也包含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法規資訊,但核心福利為健保整合計畫下的安寧服務。
資料來源:https://www.hospice.org.tw/care#care-block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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