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動物防疫保護處為強化流浪動物管理,鼓勵市民為犬貓辦理寵物登記,推出寵物登記費減免優惠措施。凡設籍臺南市並飼養犬貓的飼主,可享免費寵物晶片植入服務。此外,已絕育的寵物可免收登記費。針對低收入戶家庭,以及在狂犬病疫區或警戒區飼養犬貓並配合巡迴注射的飼主,寵物登記及晶片植入手續費皆可免除。飼主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狂犬病預防注射文件,於犬貓出生四個月內向動物防疫保護處或其委託機構辦理登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臺南市轄區內飼養犬貓之飼主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為臺南市低收入戶(需檢具證明);於狂犬病疫區或警戒區飼養之犬貓,並於臺南市巡迴注射時配合辦理寵物登記
・免費提供寵物晶片
・已絕育寵物免收登記費
・低收入戶免收寵物登記及晶片植入手續費
・狂犬病疫區或警戒區犬貓於巡迴注射時配合辦理寵物登記,免收寵物登記及晶片植入手續費
・寵物辦理遺失或死亡登記,免收登記費用
・申請方式:向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或受委託之民間寵物登記機構辦理
・注意事項:飼主應於畜犬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辦理寵物登記;違反寵物登記規定經勸導拒不改善者,將處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