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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師生校友創業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臺東縣

【主辦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校內師生及畢業校友積極投入創新創業,特別設立此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培育校園創業氛圍,協助團隊將技術商品化並進入市場,同時增加就業機會。申請團隊需由本校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在校學生或畢業五年內校友組成,且主持人須為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計畫分為兩階段補助,初審通過團隊可獲 30,000 元前置準備金,複審通過團隊最高可獲 120,000 元創業基金。申請者需於每年 3 月中旬前,備妥創業經營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團隊主持人須由國立臺東大學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擔任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團隊成員包含國立臺東大學專任教師;團隊成員包含國立臺東大學研究人員;團隊成員包含國立臺東大學在校學生;團隊成員包含國立臺東大學畢業五年內校友
・第一階段初審補助:30,000 元創業前置準備補助款,每年最多通過補助 6 組
・第二階段複審補助:每組最高 120,000 元創業基金,每年從中遴選至多 2 組
・業務費補助:包含諮詢費、出席費、鐘點費、工讀費、印刷費、材料費、國內差旅費、租車費、補充保費等科目
・申請方式:各團隊檢具創業經營計畫書一式六份,併同申請文件提出申請
・初審程序預計每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第二階段複審申請須於每年 6 月 10 日前提出;複審程序預計每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第一階段補助款執行期間至每年 6 月 30 日止;第二階段創業基金執行期間至每年 12 月 31 日止;獲獎勵補助之創業團隊須配合本校所舉辦的創業相關活動(如研發成果展、創新創業論壇、天使創投媒合會等);本校得不定期訪視及追蹤考核,執行成效不彰者,本校得終止補助;創業團隊若使用本校的專利、技術或研發成果,應與本校簽訂研發技術轉移,回饋面額不得低於該計畫之核定補助經費總額

【金額/折扣】

最高120,000元

【期間】

每年 3 月中旬前

【應備文件】

創業經營計畫申請表、創業營業計畫書(一式二份及電子檔一份)、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創業保證協議書、成立公司時程及規劃方案、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乙份(學生與校友檢附)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每年 3 月中旬前,無具體日期。活動期間分為兩階段,無單一明確期間。第二階段申請有額外截止日(每年 6 月 10 日前)。

資料來源:https://coce.nttu.edu.tw/var/file/5/1005/img/1048/902698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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