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推動學用合一及協助師生創新創業,提供校內師生或畢業五年內校友組成的創業團隊,以學校場域辦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團隊需向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的產學營運及創新育成中心提出申請,經兩階段審查通過並報教育部核定後,即可簽約進駐。進駐期限原則上為三年,最長可延長至多二年,期間需定期接受考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創業團隊;團隊成員限於國立臺東大學師生或畢業五年內校友組成;需向國立臺東大學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產學營運及創新育成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案需經本校審查通過並提報教育部核定
・提供國立臺東大學場域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期限以三年為原則,並得延長至多二年
・申請方式:向國立臺東大學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產學營運及創新育成中心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已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於本校場域之公司,每半年應依本中心規定接受考評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