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
・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為鼓勵與培育國內菁英學生,特設菁英學生獎學金。此獎學金開放給臺灣立案大專院校指定科系(如醫學、理工、電資、商管等)的在學大學部及碩士生申請,每名每學年可獲新臺幣 100,000 元。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年齡 25 歲(含)以下,並符合學業成績及在校表現等條件。各校會於每年 10 月 15 日前將初步審定推薦名單提送至基金會,基金會預計於 11 月底前核發獎學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25 歲(含)以下;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含)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及格;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由本基金會選定之臺灣立案大專院校,指定該校得申請之科系(醫學(排除獸醫)、理、工、電資(含電機)、資訊、生科、商、管、法學、經濟等領域學院)在學之大學部及碩士生
・不可申請:大學(或同等學歷一年級);碩士生一年級;碩士生三年級(含)以上;延畢生;公費(軍費)生;在職專班學生;外籍學生;於領獎學年度,已獲領獎學金金額累計逾 150,000 元者;於入學當年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中途休、退學(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死亡者除外);遭開除學籍;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曾經或在校期間,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宣告、緩起訴處分、保安處分確定及違反毒品危害條例、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者;無正當理由且未事先經本基金會同意,而不參加頒獎典禮者
・菁英學生獎學金:每名每學年 100,000 元
・申請方式:每年由基金會發函委請各校公告,由各校遴選程序辦理審查作業,並於期限內提交初步審定推薦名單至基金會
・重要時間點:基金會將於 11 月初通知各校獲選學生名單,並在 11 月底前辦理獎學金核發
・注意事項:單一科系推薦名額最多 2 名;大學(含)以上獲獎學生必需出席公開頒獎典禮
100,000元
每年 10/15 前
申請書(浮貼 2 吋相片)、在學證明(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蓋註冊章)、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自傳(1,000 字以上,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家庭狀況、推薦理由、個人求學規劃、畢業後職(學)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推薦函(大學(含)以上之申請,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授權同意書、各類優秀事蹟影本(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非前一學年度事蹟請勿提供)(非必要項目)、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非必要項目)、新住民、原住民子女身分證明(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非必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