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提供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旨在幫助十八歲以下、於基金會全國 38 家合約醫院就醫治療的心臟病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本補助範圍涵蓋住院、檢查、藥物治療及全民健康保險未給付的醫療費用,每次住院最高可補助 160,000 元。符合資格的家庭可於病童住院期間,向合約醫院的社會服務部提出申請,由社工人員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及��療費用後核定補助金額,並直接從住院帳單中扣除。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十八歲以下心臟病童;於基金會全國 38 家合約醫院就醫治療;經濟上有困難,無力負擔自付醫療費用者
・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每次住院最高上限 160,000 元
・補助範圍:住院、檢查、藥物治療及全民健康保險沒有給付的醫療費用
・申請方式:向各合約醫院的社會服務部申請,由社工人員開立申請書並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及醫療費用後核定補助金額,補助金額會直接從住院帳單中扣除
・注意事項:同次住院如因病情需要,得再申請補助,但須先以書面及申請表送基金會審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