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社會處
・新竹市社會處推出愛老津貼,針對設籍並居住於新竹市滿 10 年、年滿 65 歲的長者,提供每人每年 10,000 元的補助。申請者需符合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 50 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達 500 萬元等財產限制,且未領取安老津貼。符合資格的市民可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並居住於新竹市滿 10 年;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 500,000 元;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達 5,000,000 元
・不可申請:已領有安老津貼者
・愛老津貼:每人每年 1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1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10:00
申請期間自 2026/04/01 開始,文案未列截止日。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PublicAnnDataDetail.jsp?sId=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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