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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綜合津貼 南投縣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內容簡介】

・南投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補助照顧者 5,000 元。此津貼旨在協助設籍南投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經評估為重度失能或罹患特定慢性病、需家人照顧的長者。申請對象包含被照顧者及照顧者,兩者皆須符合特定設籍、居住、年齡及未從事全職工作等條件。符合資格者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被照顧者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南投縣;被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被照顧者經本府衛生局指定身心障礙者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罹患長期慢性病,且經社政單位指定之醫療機構、護理之家及社會福利機構、團體之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重度以上,或罹患特定病症項目之一,需家人照顧者;照顧者應與被照顧者同設籍於南投縣並實際居住且負責照顧者;照顧者須年滿 16 歲,未滿 65 歲;照顧者未從事全職工作;照顧者未擔任領有津貼之照顧服務員或督導員;照顧者無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情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照顧者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應與被照顧者同為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照顧者為出嫁之女兒或兒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照顧者為被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不可申請:被照顧者接受收容安置;被照顧者僱用看護(傭);被照顧者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被照顧者重複申請居家服務、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看護補助
・照顧者每月補助:5,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一被照顧者受數人照顧時,以照顧者一人請領本津貼為限;同一照顧者照顧數人時,亦同

【金額/折扣】

5,000元

【期間】

每月 15 日前

【應備文件】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調查表、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謄本影本、經指定醫療機構出具之罹患長期慢性病之診斷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及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表(ADL)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照顧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委託代辦授權書(如委託他人代辦)

【聯絡方式】

電話:049-2243985分機128

【注意事項】

附件中包含特定病症項目及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之詳細申請標準,未列入對象條件中。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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