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透過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提供補助給南投縣內的民間團體,以推動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此計畫旨在支持宣導活動、婦女支持性及成長性服務、專業訓練、性別平等意識培力等。一般性補助每場次最高可達 25,000 元,政策性補助則依活動類型專案辦理。申請期間為每年 1 月至 10 月底,活動需於每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民間團體;新立案單位需會務正常運作 6 個月以上
・不可申請:同一案件已接受南投縣政府或其他機關委託或核准補助;活動類型為服裝、紀念品、旅遊、體育、聚餐、慶生、烤肉等休閒或聯誼性質為主;活動類型為義賣或勸募活動;活動類型為會員大會或理監事會議相關費用;與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有利益衝突關係,且不符合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列之例外情況
・一般性補助:最高每場次 25,000 元
・政策性補助:依活動類型專案辦理
・可補助項目: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團體帶領費、臨時酬勞費(配合活動辦理所需之臨時人員托兒服務等)、撰稿費、口譯費、翻譯費、宣導費、印刷費、交通費、膳費、場地及佈置費、意外保險費及雜支(5 %)
・膳費:最高補助 1 人 100 元/餐,1 天補助 1 餐為原則
・雜支:以本府補助其他項目總額之 5 %計算
・申請方式:建議於活動前 1 個月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活動結束後 2 週內辦理核銷程序
・注意事項:因故須更改時間、地點或取消活動請於活動辦理前來函告知做修正計畫,否則不予補助
最高25,000元
申請:每年 1 月 1 日 ~ 10 月 31 日;活動:每年 1 月 1 日 ~ 11 月 10 日
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計畫申請表、活動計畫書、法人登記證書、團體或機構立案證書及組織或捐助章程、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無關係亦請檢附,並註記「無關係」)、婦女團體資源盤點表
電話:049-2222106|地址: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文案中的「114年9月更新」表示此為年度計畫,故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使用「每年」表示。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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