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南投縣且年滿 65 歲的長者,若家庭收入及財產符合一定標準,每月可領取 4,164 元或 8,329 元的補助。申請人需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且未領取其他類似社會福利津貼。申請時應備妥戶籍謄本、財產所得資料、申請書及存摺影本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津貼將自備齊文件當月起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南投縣,並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 (38,788 元),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39,960 元);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以 1 人計算時未超過 250 萬元 (每增加 1 人,增計 25 萬元);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 650 萬元
・不可申請:已領取老農津貼、身障生活補助、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其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或照顧服務補助者;外住就養榮民領取就養給付者
・列冊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月 8,329 元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者:每人每月 8,329 元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以上,未達 2.5 倍者:每人每月 4,164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民政課)或村里辦公室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津貼發給之起始時間,溯自備齊文件、資料之當月起算
・注意事項:同時符合多項��貼資格者,僅得擇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