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照顧負擔。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齡為六歲以下或十八歲以上者可申請。低收入戶可獲得全額補助,非低收入戶則依家庭經濟狀況,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的 25 % 至 85 %。申請人需備妥申請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戶籍謄本及相關所得與不動產證明,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高雄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六歲以下;十八歲以上
・低收入戶日間照顧補助:依核准收費標準全額補助
・非低收入戶日間照顧補助:依全家經濟狀況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 25 % ~ 85 %
・申請方式: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辦理
申請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非低收入戶需提供本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等人;低收入戶需提供全戶)、低收入戶證明或所得暨不動產證明
電話:8151500轉209、222|地址: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5&m_id=211&s_id=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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