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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補助

教育文化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家庭的經濟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學籍設於高雄市國民中、小學,並經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須在家教育或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的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者每月可領取 3,500 元,而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每月最高可補助 6,000 元,依高雄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標準所定家長負擔金額核發。申請人需於每學期開學後 14 日內,備妥申請表及鑑定證明文件,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彙整後由教育局審核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籍設於本市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經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須在家教育或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
・在家教育者:每月 3,500 元
・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每月按高雄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標準一覽表所定家長負擔金額補助,並以 6,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經學校彙整陳報教育局審核後發給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期間】

每學期開學後 14 日內

【應備文件】

申請表、鑑定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教育局特殊教育科:7995678分機3076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5&m_id=29&s_id=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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