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為鼓勵法人創投投資成立三年以內之新創事業,特別修訂「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申請須知。針對符合資格的新創事業,其獲核定通過的計畫補助款可額外加碼 20 %,但加碼後的總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 %。原計畫補助款原則上為 2 年不超過 3,000 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40 %。此加碼措施旨在鼓勵新創企業的發展與創新研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成立 3 年以內之新創事業;獲核定通過「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之計畫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補助款:2 年不超過 3,000 萬元為原則,補助比例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40 %
・新創事業補助加碼:獲核定通過之計畫補助款得加碼 20 %為上限,惟加碼後之總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50 %
・申請方式: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