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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12-31

【主辦單位】

財政部

【內容簡介】

・財政部會同環境部推動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政策,鼓勵車主報廢符合規定的 1 至 3 期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每輛新車最高可減徵貨物稅 400,000 元。此政策適用於 2017/08/18 至 2026/12/31 期間完成汰換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旨在改善空氣品質並提升交通安全。申請人需透過新車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向國稅局或海關申請退還貨物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報廢符合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報廢車輛於 2006/09/30 以前出廠;報廢車輛於 2006/10/01 ~ 2006/12/31 出廠,且於 2006/09/30 以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 2004/01/01 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
・減徵貨物稅:每輛最高 400,000 元(應徵稅額未達 400,000 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
・申請方式:新車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彙整新車經銷商提供之證明文件,向產製廠商所在地之財政部國稅局或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貨物稅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期間】

2017/08/18 ~ 2026/12/31

【聯絡方式】

電話:(02)2311-7722#6314 或 (02)2339-3250#719|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申請退稅的具體應備文件清單及詳細申請流程,僅說明由廠商代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mobile.moenv.gov.tw/newsdetail.aspx?News_ID=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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