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退除役官兵,提供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協助他們克服生理障礙並促進生活自理能力。這項補助涵蓋鑲牙、眼鏡、助聽器、義眼及其他多種醫療輔具,其中鑲牙和助聽器可申請現金補助,其餘項目則採實物補助。有需求的榮民需檢具診斷證明書,向各地區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或榮民總醫院提出申請。部分特製輔具項目,還需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進行專業評估。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退除役官兵族群;有服務需求且須檢具診斷證明書的榮民
・鑲牙:可申請現金補助
・眼鏡:採實物補助
・助聽器:可申請現金補助
・義眼:採實物補助
・其他醫療輔具(如手杖、四腳拐、便盆椅、背架及束腰等):採實物補助
・申請方式:向各地區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各地區榮民總醫院及分院提出申請。部分項目需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業評估後特製。有評估需求的民眾可親至中心或配合年度國內巡迴服務進行評估量製。申請者若因生理狀況無法外出,可由受理單位協調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派員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