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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輔具補助制度簡介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職災勞工輔具補助,旨在協助遭遇職業傷病的勞工順利回歸日常生活及職場。符合資格的勞工,經醫師或專業人員評估需使用輔具,且未重複領取相同補助者,可向職安署申請。每人每年最多補助四項輔助器具,總金額最高以 100,000 元為限,特定項目需經專案核定。申請時需備妥診斷證明、購買收據及聲明書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遭遇職業傷病,經醫師診斷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
・不可申請:已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或其他法令規定領取相同項目之器具補助或給付
・輔助器具補助:每人每年最多補助 4 項,總金額最高 100,000 元(人工電子耳除外)
・附表以外輔助器具補助:經職安署專案核定,每人每年補助總金額最高 1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應備文件】

器具補助申請書及其補助收據、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醫師開具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診斷證明文件,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證明文件、前款文件開具日或所載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日起六個月內,購買或租賃輔助器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未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或其他法令規定領取相同項目之器具補助或給付之聲明書、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666分機8287(職災勞工保護組)|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注意事項】

實際輔助器具項目、補助金額及使用年限詳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附表」,頁面未提供該附表內容。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gov-repat-service/jobIntr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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