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出「提升產業競爭力研發轉型支持個案補助」,旨在協助受美國關稅新政策影響的中小型製造業進行研發轉型。本補助提供研發資金,鼓勵業者開發更精密、高規格的技術,導入綠色、智慧元素,或整合跨領域知識,發展具高值化、差異化的技術應用,以切入目標市場供應鏈或利基領域,提升產業競爭力。每案最高可獲 5,000,000 元補助,且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符合資格的業者可透過線上系統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以 12 個月為原則,最遲於 2027/09/30 結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且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不含特定工廠登記),如屬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不含分公司;受美國關稅新政策直接或間接影響,致有下列情形之一: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客戶要求吸收關稅費用、貨品遭客戶退運、其他具體受影響事實等;申請業者不得有陸資投資;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申請本計畫之標的須為尚未完成開發之標的;申請政府補助之經費不得超過申請總經費之 50%,且自籌款部分應小於或等於公司實收資本額;近三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參與計畫之人員須為公司正式員工(具勞工保險身份者),未具投保資格者或公司人數未滿 5 人須檢附證明文件;確保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相關規定
・不可申請:已獲「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布局海外市場計畫」補助且尚在執行者;已獲本辦法相關研發轉型支持補助者;本次申請內容曾獲其他政府計畫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補助者;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提出政府機關其他計畫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補助申請;最近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曾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申請書內容侵害他人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營業秘密等相關智慧財產權
・研發資金補助: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 50%,每案補助款以 5,000,000 元為上限
・補助標的包含雙軸轉型、技術加值、跨域整合、行銷布局等技術應用內容
・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送件,以線上申請系統送出之申請書為審核依據
・注意事項:經費用罄時將於線上申請系統登入頁面揭露並得提前公告停止受理。政府補助款編列項目包含研發人員費用、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全新設備購置費(上限 40%)、設備使用維護費、無形資產費、委託研究及勞務費(上限 40%)、驗證費、行銷布局費(上限 30%)、差旅費。政府補助款免納所得稅。
5,0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經費用罄之日止;活動:計畫執行期間以 12 個月為原則,最遲於 2027/09/30 結案
本計畫申請書及其附件、受美國關稅新政策影響之相關佐證資料(如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客戶要求吸收關稅費用、貨品遭客戶退運或其他具體受影響事實等)、基本資料暨同意聲明(用印掃描後上傳)、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計畫聯絡人、會計、研究發展人員及顧問)、勞保退休證明或公司未滿 5 人聲明書(未具勞保投保資格者或公司人數未滿 5 人者需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管機關核發之免辦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如屬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
電話:02-2708-9055#11 劉經理, 02-2708-9055#12 寇副理
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無明確截止日期。計畫執行期間有最晚結案日 2027/09/30,但開始日可追溯至線上申請收件日或通過補助通知日,具彈性。補助款編列有各項目的上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