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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鼓勵青年走出戶外,透過壯遊體驗等各項計畫及活動,讓青年學子從中探索自我、體驗人生多元面向,進而養成獨立人格、培養適應力及應變力,特別提供獎勵金與經費補助。本獎補助對象包含依法設立之非營利組織、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及個人(依本署公告指定之相關專案計畫及活動所規定之青年年齡,網頁提及 15 至 35 歲青年)。補助原則上最高可達計畫總經費的 80 %,並針對經濟弱勢、原住民、新住民及偏遠地區青年提供優予補助。申請者需依本署指定之相關專案活動公告內容,於受理申請期間檢附相關文件寄送至本署辦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法設立之非營利組織;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個人(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告指定之相關專案計畫及活動所規定之青年年齡,網頁提及 15 至 35 歲青年);經濟弱勢青年;原住民青年;新住民青年(外籍及大陸配偶或其子女);偏遠地區青年
・不可申請:同一活動計畫已獲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其他專案經費補助者;申請補助資料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者
・獎勵金: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相關規定酌予獎勵,並依規定辦理所得扣繳
・補助經費:原則上最高補助比例為 80 %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第一級最高 75 %,第二級最高 77 %,第三級最高 78 %,第四級最高 79 %,第五級最高 80 %
・自籌款未達規定者:依原核定補助比例減少核撥補助款
・經濟弱勢、原住民、新住民、偏遠地區青年:得衡酌實際狀況優予補助
・申請方式:檢附相關文件寄(送)達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055 臺北市徐州路五號十四樓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
・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獲補助者須協助宣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相關服務事宜,並至壯遊體驗學習網(https://youthtravel.tw)上傳活動相關資料;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有權將核准補助之成果,轉作本署推動相關業務之運用參考;若計畫執行涉及公益勸募行為,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受補助經費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獲補助者若自籌款項未達計畫總經費 20 %以上者,得酌減補助額度;如於計畫執行期間違反勞動法令或性別平等法規,且經相關機關或委員會查證屬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得視其情節輕重,撤銷其獎補助資格,並以書面通知其繳回原獎補助經費,且三年內不得再依本要點提出其他獎補助申請案件

【應備文件】

相關文件(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指定之相關項目及專案活動公告內容)、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一)、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適用)

【聯絡方式】

電話:(02)7736-5111|地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

【注意事項】

實際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具體補助項目及金額需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指定之相關專案計畫及活動公告內容為準,本頁面僅提供獎補助要點。網頁提及 115 年預算金額為 42,026,000 元,此為總預算,非單一補助項目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yda.gov.tw/docDetail.aspx?uid=117&pid=58&docid=1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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