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推出「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旨在協助經行政院核定的新興策略性製造業發展。本方案透過國家發展基金提供資金挹注及創投輔導,協助企業升級轉型,以促進我國製造業的整體發展。主要對象為符合政府產業政策推動的製造業者,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負責執行相關投資評估與管理。本方案總額度最高達 100 億元,單一投資案件的公股股權比例以不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的 49 %為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屬策略性製造業者;符合政府產業政策推動之製造業;經執行單位專案認定之製造業
・資金挹注:總額度以不超過 100 億元為限(分期撥付,第 1 期 30 億元,第 2 期 35 億元,第 3 期 35 億元)
・創投輔導:協助企業升級轉型
・投資股權比例:各投資案件合計公股股權比例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 49 %
・申請方式:洽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推動辦公室
・本方案投資期限 7 年,屆滿後須於 3 年內完成剩餘投資案之處分;本方案每二年由執行單位向本基金管理會提報執行成果;執行單位審議通過之投資案件,應送請本基金備查;執行單位應每月提供信託投資專戶報告及每季提供各轉投資事業最新營運及財務情形予本基金
電話:02-2704-1077 分機 24 謝小姐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文案未列出詳細的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www.df.gov.tw/cp.aspx?n=50EA761F023723DC&s=11B9F55D2F5F47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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