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案申請表、營運計畫書(新設立公司免附)、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近三年財務報表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自結財務報表、最新經股東會核備之公司章程影本、負責人或主要營運者(包括董事長、執行業務股東、公司實際營運者)之信用證明文件(例如:聯徵中心票信查詢紀錄、個人信用報告,效期三個月內)、附件:財務/股權/董事會說明表之營運計畫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台灣註冊新創公司適用)、公司設立證明文件(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CI)或同等效力文件影本(海外新創公司適用)、董事在職證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COI)或同等效力文件影本(海外新創公司適用)、實際營運實體在台灣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海外新創公司適用)、單一國內外投資機構累計募資或管理資金達 10 億美元以上之佐證文件(天使投資人/機構證明文件)、單一國內外投資機構累計募資或管理資金未達 10 億美元之投資新創事業意向書或同等效力文件(天使投資人/機構證明文件)、曾投資新創事業之股權或股權證明文件影本或第三方出具之股東名冊(例如: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書股東結構表),並應加蓋天使投資人簽章(綠色通道小額投資申請之天使投資人/機構證明文件)、曾匯款予新創事業之匯款證明或銀行匯款收據/轉帳明細,並應加蓋天使投資人簽章(綠色通道小額投資申請之天使投資人/機構證明文件)、其他與前述文件具同等效力之佐證資料(綠色通道小額投資申請之天使投資人/機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