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舉辦「114年度第二階段雲林表演廳暨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旨在鼓勵立案演藝團隊及個人於雲林縣內指定場館進行演出。本補助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者需透過雲林縣政府表演藝術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提交相關文件。詳細的甄選須知、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等資訊,請參閱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公告的附件內容。本案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演藝團隊及個人踴躍送件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立案演藝團隊或個人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雲林縣政府表演藝術補助線上申請系統 https://performingarts.yunlin.gov.tw/)
・注意事項:紙本送件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