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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雲林縣政府雲林表演廳暨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

玩樂活動 雲林縣 期限 2025-03-14 已過期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舉辦「114年度第二階段雲林表演廳暨北港文化中心家湖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旨在鼓勵立案演藝團隊及個人於雲林縣內指定場館進行演出。本補助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者需透過雲林縣政府表演藝術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提交相關文件。詳細的甄選須知、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等資訊,請參閱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公告的附件內容。本案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演藝團隊及個人踴躍送件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立案演藝團隊或個人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雲林縣政府表演藝術補助線上申請系統 https://performingarts.yunlin.gov.tw/)
・注意事項:紙本送件恕不受理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03/14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項目、金額、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在附件中,頁面未提供。本頁面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轉知雲林縣政府的補助資訊。

資料來源: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ActivitiesList_2503041139423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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