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優秀原住民學生持續向學並展現特殊才藝,特訂定本獎學金要點。申請學生須具原住民身分,且同一學期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發給的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並無小過以上之處分。獎學金項目包含學業優秀獎學金、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及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方式由各校確認學生身分後,依照每學期公文期限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原住民身分;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不可申請:同一學期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學業優秀獎學金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團體)
・申請方式:由各校進行身份確認後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本案承辦人為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