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彰化縣政府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在校住宿伙食費補助,對象為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學生。此外,若學生父親為榮民、母親為原住民,且經學校認定家庭清寒者,亦可比照辦理。此補助旨在減輕原住民學生的就學負擔,確保其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教育權益,相關原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生之父親為榮民、母親為原住民,經學校認定家庭清寒
・助學金:null
・在校住宿伙食費:null
・申請方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潘小姐
電話:04-7531815
文案未列出具體申請期間、活動期間、補助金額及應備文件清單。頁面提及「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供參」,實際補助細節應詳見該原則文件。
資料來源:https://ctrl.chcg.gov.tw/main/main_act3/main.aspx?main_id=38425&act_id=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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