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提供原住民生活館的場地租借優惠,包含一樓開放式模構廣場、二樓會議室及三樓展演廳。本縣非營利民間團體或個人可申請租借,其中原住民團體及縣府所屬單位可免收使用費,其他政府機關、公益團體及社區公益需求則享使用費減半優惠。場地租借以每四小時為一單位計費,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超過一小時將另外加收一單位使用費及冷氣費。申請人可洽民政處原住民暨民族事務科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為本縣非營利民間團體或個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原住民團體;彰化縣政府所屬單位;其他政府機關;公益團體;社區公益需要
・原住民團體及彰化縣政府所屬單位:免收場地使用費
・其他政府機關、公益團體及社區公益需要:場地使用費減半
・申請方式:經申請許可及繳納相關費用後租借
・注意事項:場地使用以每四小時為一單位,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超過一小時另外加收一單位使用費及冷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