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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嘉義市推動影視發展補助拍攝計畫

財經金融 嘉義市 期限 2026-02-2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廣嘉義市城市形象,鼓勵影視業者到嘉義市取景拍攝影片,特別提供影視發展補助。此計畫旨在補助電影片製作業者、電視節目製作業者,以及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的非營利法人或人民團體。符合資格的業者最高可獲得 15,000,000 元的補助,但不得超過計畫總製作成本的 50 %。申請者需在 2026/02/25 下午 5 時前,將紙本申請文件寄送或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並同步寄送電子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電影片製作業者;製作連續劇類(含網路影集)、電視電影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之非營利法人或人民團體;我國影視業者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取得許可、登記或立案證明;外國影視業者應檢附來臺拍片之證明文件,並須在我國有合法登記之代理受補助者;申請案內容應符合以下規定:/屬紀錄片類型:系列型(每集長度 25 分鐘或 45 分鐘以上,全案製播長度 75 分鐘或 135 分鐘以上,且不得少於 3 集)或非系列型(單一集數,不限時間)/屬電影劇情片者:10 分鐘以上 60 分鐘以下電影短片或一部 75 分鐘以上單元劇,且在本市取景部分達總長度 10 %以上/屬電視劇情片者:應有 1 集(含)以上且每集節目長度 22 分鐘以上,且在本市取景部分達總長度 10 %以上/具備國際合資與我國合製之影視作品/已有公開播映或發行合作計畫/尚未於任何公開平台發表之作品/曾獲相關創投大會所設立之「PHAH嘉義開發獎」
・不可申請:申請者曾依本辦法獲補助,逾期未完成影片製作、未結案或有違約情事,經本局認定情節嚴重者;申請者曾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經本局通知於期限內繳回補助款,未依規繳回且經本局認定情節嚴重者;申請補助之影片為政府機關委託拍攝製作之影片,前揭政府機關包含法人或團體接受政府機關獎助、捐助超過其營運經費 50 %者
・影視發展補助:總額上限 15,000,000 元
・個案補助額度:不超過申請者計畫所需總製作成本經費 50 %
・申請方式:紙本一式 8 份寄送或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重要時間點:獲補助者應於本局核定並通知其獲補助之日起 30 日內,與本局完成補助合約書之簽訂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不齊全或檔案名稱未依指定格式命名者不受理。申請文件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者,應於本局通知日起 3 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受補助者應於簽約日起 1 年內完成影片製作並辦理結案為原則,最遲仍應於簽約日起 2 年內完成並辦理結案。

【金額/折扣】

15,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2/25

【應備文件】

申請文件審查表:1 式 8 份(正本至少 1 份),需蓋申請公司負責人章及印鑑章、申請表:紙本 1 式 8 份,電子檔 pdf 檔及 word 各 1 份、簡表:紙本 1 式 8 份,電子檔 pdf 檔及 word 各 1 份、企劃書:紙本 1 式 8 份,電子檔 pdf 檔、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合資合製者,應檢附合資合製同意文件影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

【聯絡方式】

電話:05-2788225 分機 807|地址:嘉義市忠孝路 275 號

資料來源: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HotActivitiesList_2601261931238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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