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落實推展幼兒社會福利政策,提供新生兒育兒補助金。凡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並連續居住竹北市滿 1 年以上,且新生兒在竹北市辦妥出生登記,即可申請每名 10,000 元的補助。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 6 個月內及出生登記後 2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至竹北市公所社會課臨櫃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生兒父或母(以監護權為主)之一方設籍並連續居住竹北市滿 1 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期為基準);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竹北市,若中途遷出又遷入者不符領取資格;新生兒在 2013/01/01(含)以後出生;新生兒在竹北市辦妥出生登記(含國外出生在本市初設戶籍者)
・每名新生兒補助:10,000 元
・申請方式:本補助採主動申辦受理,請攜帶申請應備文件,臨櫃辦理
・注意事項:母如於產後亡故者,得由其合法繼承人,檢具除戶戶籍謄本後代位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