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提供「幼兒健康安全暨快樂成長補助金」,針對設籍竹北市滿 3 至 6 足歲且設籍滿 2 年並持續居住的幼兒,每年補助 6,000 元。此補助採臨櫃申請制,家長需攜帶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等文件至竹北市公所社會課辦理。補助款將依幼兒出生月份分批撥付,一至六月出生者於七月底前撥款,七至十二月出生者於次年一月底前撥款。本補助為竹北市自辦社會福利,非中央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竹北市年滿 3 至 6 足歲之幼兒;基準日前(以幼兒之出生日期為基準)設籍竹北市二年且繼續居住者;補助款發放時必須設籍且繼續居住竹北市;申領期間不得中途遷出,若中途遷出又遷入者亦不符補助資格
・幼兒健康安全暨快樂成長補助金:每位幼兒每年補助 6,000 元
・申請方式:採民眾主動申辦,臨櫃辦理
・一月至六月出生之幼兒,於七月底前撥款;七月至十二月出生之幼兒,於次年一月底前撥款;本補助為竹北市自辦社會福利補助,非中央政策 2 至 5 歲幼兒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已完成「新竹縣竹北市幼兒教育暨素養導向多元發展補助金」申辦程序者,無須重複申請;前年度未申請者,不予追溯該年度補助,請於次年提出申請;115 年提出申請者,一律核發幼兒當年滿足歲之金額(例如 109 年出生者核發 6 足歲之金額,110 年出生者核發 5 足歲之金額,111 年出生者核發 4 足歲之金額,112 年出生者核發 3 足歲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