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
・國發基金推出「協助地方創生事業振興融資方案」,旨在提供地方創生事業營運所需資金。本方案提供最高 500 萬元的信用融資保證,並減輕利息負擔,提供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 % 的利息補貼,最長可達 3 年(第 3 年補貼利息二分之一),且保證期間的手續費全額由國發基金負擔。申請對象為全國各地的「地方創生事業」,可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此方案已協助多個地方特色產業,如雲林水林農場和屏東恆春團隊,加速復甦與發展,並已將申請受理期間延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地方創生事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信用融資保證:最高 5,000,000 元
・利息補貼: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 %,補貼期限最長 3 年(第 3 年補貼利息二分之一)
・保證手續費:保證期間手續費全額由國發基金負擔
・申請方式:向金融機構申請
・注意事項:本方案已協助 58 案地方創生事業取得金融機構 1.75 億元營運資金
5,0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7/06/30
電話:02-23168210|地址:100223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實際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詳情需洽合作金融機構,頁面未提供。文案未列出本方案的確切起始日期,僅提及自 113 年起推動。
資料來源:https://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AAE178CD95D4C&s=1F5FD449A1E1C7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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