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為積極推動身心障礙者社區化照顧政策,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別提供「基隆市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這項福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的長期負擔,透過結合民間服務單位,提供彈性的居家式、社區式或日(夜)間機構式照顧服務。服務內容多元,涵蓋了對身心障礙者的陪伴、協助膳食(包含餵食、烹飪或代購外食)、簡易身體照顧(如如廁、換尿布、翻身、個人清潔等),以及臨時性的陪同就醫。本服務主要對象為設籍或實際居住於基隆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及其家庭照顧者。申請者需符合特定條件,例如家庭照顧者未同時接受其他長期照顧喘息服務或政府照顧費用補助,且身心障礙者未同時接受日間或住宿式照顧服務。補助時數依身心障礙者狀況,每年最高可達 192 或 300 小時,而服務費用則依家庭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一般戶等經濟狀況,提供全額、95 % 或 84 % 的補助,以確保有需求的家庭都能獲得支持。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或實際居住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照顧者;家庭照顧者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喘息服務;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經需求評估確有臨時或短期照顧服務之需要
・不可申請:聘僱看護(傭),且不符合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九條之一規定
・臨時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 12 小時以內
・短期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超過 12 小時,連續受托日數不得超過 14 日
・服務時數補助(身心障礙者已就學、就業、安置於機構或有使用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日間托育機構、日間照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居家服務、生活重建、個人助理支持服務者):每人每年上限 192 小時
・服務時數補助(前款以外之身心障礙者):每人每年上限 300 小時
・服務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全額補助
・服務費用補助(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用者):補助 95 %
・服務費用補助(未具前二款資格者):補助 84 %
・申請方式: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服務單位應依規定向服務對象收取其自行負擔之服務費用,並開立收據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書、受照顧者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未設籍本市者應提出實際居住本市之相關證明文件
文案未列出服務單位聯絡資訊
資料來源:https://gaz.ncl.edu.tw/downFile.jsp?sysid=E2610322&fla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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