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能源署推出「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旨在鼓勵國內石油公司投入海內外油氣探勘開發活動,以分擔探勘風險並提升油氣自主來源。本計畫補助對象為符合特定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國人持股比例達 51 % 以上、實收資本額超過 300,000,000 元,且主要業務為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補助範圍涵蓋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等測勘調查研究,以及油氣鑽井作業等相關項目。申請者需備妥相關資格證明、計畫書及礦業權文件,全年皆可向能源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國人持股比例需 51 % 以上;實收資本額為 300,000,000 元以上;以經營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為主要業務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提出具有經營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能力之證明文件者
・探勘油氣必要之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等測勘調查及研究
・探勘開發油氣之鑽井作業
・其他與油氣探勘、開發相關之項目,經評審委員會審查同意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
・申請方式:檢附相關資料,備函向經濟部能源署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者提送之計畫書,經能源署審查申請者資格後,始完成申請
300,0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申請資格自行檢查表、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書自檢表、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申請書、資格證明、國內探勘開發案須檢附礦業權執照、國外進行探勘開發案,須檢附礦業權相關證明文件、大陸地區進行探勘開發案,須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檢附礦業權相關證明文件、國外探勘計畫申請者請提供如IHS公司國家油氣風險環境指數配分對照表相關資料供參考、石油及天然氣探勘開發計畫書壹式 25 份及光碟片 1 份
電話:02-2772-1370#6214 (李芳萱), 02-6605-7562#1295 (游主任艾琦)|地址: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文案未列出各補助項目的具體金額或補助比例。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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