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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提供 114 年度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獎助對象涵蓋國小至大專院校學生,依學業成績及清寒資格提供不同金額的獎助。清寒獎助金要求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優秀獎學金則要求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國小學生則由校方推薦,每十人發給一名,每學期可領取 1,0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 70 分以上;優秀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未達 60 分)
・不可申請: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建教班學生;在職專班學生;進修補習學校學生;遠距教學學生;學分班學生;在職進修班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公私立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公私立高中職組:每學期 6,000 元/公私立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公私立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公私立高中組:每學期 6,000 元/公私立高職組:每學期 6,000 元/公私立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每學期 1,000 元(由校方推薦,名額分配按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 10 人得發給 1 名)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 分機 6692-6693|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注意事項】

文案為 114 年度業務執行成果報告,未列出具體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aspx?n=19546&sms=1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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