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推出「115年度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原住民儲蓄型保險補助計畫」,旨在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投入大客車駕駛行業,並穩定就業。本計畫提供參與「桃園市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培訓補助計畫」的受雇者,在實際擔任大客車駕駛執業滿一定年限後,可申請購置儲蓄型保險的補助。執業滿 1 至 3 年者,每年最高補助 20,000 元;執業滿 4 至 6 年者,每年最高補助 10,000 元,每階段最多補助 3 年。申請人需於執業期滿翌日起 60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與 2024 年度至 2026 年度「桃園市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培訓補助計畫」的受雇者;於到職日(含當日)前,已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滿 4 個月以上;實際擔任大客車駕駛執業期間滿 1 年至 6 年仍在職者;應於受聘之原錄取市區客運業者在職服務期間內提出申請,並持續於原雇主任職
・不可申請:於申請期間內發生轉職、更換受雇客運業者、或離職等情事,致未能持續於原錄取之客運業者服務者;不符合本計畫所訂申請資格、以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領取儲蓄型保險補助者
・購置儲蓄型保險補助:實際擔任大客車駕駛執業期間滿 1 年至 3 年仍在職者,每年最高 20,000 元,最多補助 3 年
・購置儲蓄型保險補助:實際擔任大客車駕駛執業期間滿 4 年至 6 年仍在職者,每年最高 10,000 元,最多補助 3 年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親送或以委託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檢附文件不全者,將通知 15 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未申請
最高20,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
補助申請表、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 4 個月內戶籍謄本、客運業者所提供之在職證明(內容須載明受訓期間、到職日及執業期間)、申請人保單影本(本局得就申請人提供之保單內容審查其是否符合「儲蓄型保險」範疇,必要時得要求補充說明或提供保單條款正本審閱)、執業期滿該年度內的保費繳費證明或收據正本、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03-332-2101 分機6692-6693|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文案中提及的「切結書」和「領據」為通用行政樣板,故不列入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08&s=145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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