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保障本市原住民工作權,鼓勵其取得大貨車、大客車或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以促進就業機會,特別訂定此獎勵要點。凡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的原住民,在取得上述任一職業駕駛執照後,可依不同執照種類申請 4,000 元至 6,000 元不等的獎勵金。每人限申請一次,申請人需在執照發照日起一年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取得大貨車、大客車或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於取得職業駕駛執照時已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
・不可申請:已獲其他機關同性質補助或獎勵;以詐欺、虛偽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方法申請獎勵
・取得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4,000 元
・取得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5,000 元
・取得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6,000 元
・申請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人應於職業駕駛執照發照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申請案件依受理先後順序審查及核撥獎勵金,至預算用完為止;每人申請各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