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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特別設立「114 年度原住民族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這項福利旨在支持學業表現優異或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原住民族學生,涵蓋從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含碩博士班)各教育階段。獎助學金依學制及申請類別(清寒或優秀)提供不同金額,例如國小學生每學期可獲 1,000 元,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碩士班 15,000 元,博士班最高可達 20,000 元。申請對象須設籍桃園市滿四個月以上,並符合各學制與類別的學業成績門檻,例如清寒獎助金要求前一學期總平均 70 分以上,優秀獎學金則依學制有 75 至 80 分以上的成績要求且無不及格科目。此計畫不適用於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進修部、在職專班及延長修業年限等情況。詳細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需洽主辦單位確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以上;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 70 分以上;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未達 60 分);優秀獎學金(高中組):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未達 60 分);優秀獎學金(高職組):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未達 60 分);優秀獎學金(國中組):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未達 60 分)
・不可申請: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高中職組每學期 6,000 元
・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高中組每學期 6,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高職組每學期 6,000 元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獎學金:每學期 1,000 元(由校方推薦,名額分配按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 10 人得發給 1 名,剩餘數未滿 10 人仍以 10 人計算;全校原住民學生總人數未滿 10 人者,得發給 1 名)
・注意事項:本款所稱之不及格者為未達 60 分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 分機 6692-6693|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6 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注意事項】

頁面主體為行政公告,實際福利資訊來自附件「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114 年度業務執行成果報告」PDF 內文。該附件包含多項計畫,此處僅抽取其中「114 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的詳細資訊。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及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53&s=121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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